商標異議復審答辯
什么是商標異議復審答辯
指一方當事人對商標異議案件裁定不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提出復議申請,對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異議復審理由以書面形式辯駁的法律行為。答辯人不答辯,不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異議復審裁定,答辯人超過規定期限的視為放棄答辯。
商標異議復審答辯的好處和作用
1、權益人因維護自身權益,進行異議復審答辯。如企業放棄答辯,則無法繼續與他人進行有效抗衡;
2、答辯方可以通過復審答辯將自己商標與在先商標進行比對和分析,通過辯駁來闡述商標近似與否,從而希望商標評審委員會能符合自身利益進行相關裁定。
申請流程
1、被異議人申請答辯 ;
2、商評委對案件進行審查 ;
3、商評委對復審進行裁定;
4、商標局對商標進行公告。
所需資料
1、《異議復審答辯通知書》、送達信封原件;
2、《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簽字或蓋章,一式兩份;
3、答辯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簽字或蓋章(即:身份證復印件、企事業商業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注:外籍人士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其相對應中文翻譯);
4、答辯人遞交相關本案使用證據。